企业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需要遵循以下原则和程序:
提取原则
企业自主提取:企业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和法定标准自主提取安全生产费用。
政府监督指导:政府对企业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和使用进行监督和指导,确保资金使用的合规性和有效性。
确保实际需求:提取的安全生产费用应满足企业安全生产的实际需求。
规范高效使用:企业应规范使用安全生产费用,确保资金的高效利用。
提取标准
提取标准以上年度实际营业收入为基数,采取超额累退方式按月平均提取。
具体提取比例如下:
营业收入不超过1000万元:按照3%的比例提取。
营业收入在1000万元至1亿元之间:超出1000万元的部分按1.5%提取。
营业收入在1亿元至10亿元之间:超出1亿元的部分按0.5%提取。
营业收入在10亿元至50亿元之间:超出10亿元的部分按0.2%提取。
营业收入超过50亿元:超出50亿元但不超过100亿元的部分按0.1%提取;若营业收入超过100亿元,超出部分的提取比例可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及政府相关规定进一步确定。
提取程序
财务部门负责:企业财务部门依据上年度实际营业收入及规定的提取标准,计算并编制安全生产费用的年度预算。
审批流程:安全生产费用预算需经企业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审核,并报请企业高层管理人员审批后执行。
逐月提取:财务部门应按照批准的预算,逐月提取安全生产费用,并确保资金及时到位。
管理与监督
企业应建立健全内部企业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制度,明确提取和使用的程序、职责及权限,落实责任,确保按规定提取和使用企业安全生产费用。
企业应加强安全生产费用管理,编制年度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计划,纳入企业财务预算,确保资金投入。
企业提取的安全生产费用从成本(费用)中列支并专项核算,符合规定的支出应当取得真实凭证。
其他规定
安全生产费用年度结余资金结转下年度使用。若出现赤字,应当于年末补提企业安全生产费用。
新建和投产不足一年的企业,当年安全生产费用据实列支,年末以当年营业收入为依据,按照规定标准计算提取。
企业按本办法规定标准连续两年补提安全生产费用的,可以按照最近一年补提数提高提取标准。
通过以上规定,企业可以确保安全生产费用的合规提取和有效使用,从而保障企业的安全生产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