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公司合理调岗但员工不同意时,可按以下步骤处理:
一、协商解决
充分沟通 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员工说明调岗原因(如生产经营需要、员工能力匹配等)、新岗位的职责与待遇,并听取员工意见。
提供替代方案
若员工对调岗岗位有顾虑,可提供2-3个关联且待遇持平的备选岗位。
二、依法程序处理
书面通知与证据留存
发送《调岗通知书》,明确调岗依据、新岗位详情及异议期限,保留协商记录(如邮件、会议纪要)。
员工申辩与二次催告
给予员工3-5日反馈期,记录申辩内容。若仍拒绝,发送《到岗催告书》,明确“未报到视为旷工”。
合法解除合同
- 若员工经合理培训或调整后仍不胜任,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40条以“不能胜任工作”为由解除劳动合同,需支付N或N+1补偿。
- 若调岗本身不合理(如无合法理由、降低薪资等),则应维持原岗位,员工有权拒绝,企业不得强行解除。
三、员工维权途径
拒绝调岗的合法权利
员工可书面拒绝不合理调岗,若因此被以旷工为由辞退,需通过仲裁或诉讼维权。
申请调解或仲裁
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确认调岗违法性。仲裁期间,企业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诉讼手段
若对仲裁结果不服,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维护自身权益。
四、注意事项
合同条款明确性: 劳动合同中应明确调岗条件、程序及补偿标准,避免纠纷。 证据保全
通过以上步骤,企业可在尊重法律的前提下,妥善处理员工对合理调岗的异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