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军士长退休后的工资标准由基本退休金、军龄工资、津贴及转移的社会保险和公积金组成,具体如下:
一、基本退休金
计发基数 以退休时军衔工资、军龄工资、边远艰苦地区津贴、地区附加津贴和高山海岛津贴之和为计发基数。
计发比例
服役满30年的一级军士长,退休金通常接近副师职军官水平,但实际以正团职待遇为主。 - 若军龄不满20年,按85%计发;
- 每满1年工龄提高1个百分点,最多不超过100%。
二、军龄工资与津贴
军龄工资
按服役年限计算,每满1年发放1.5-2.5个月工资基数,不满10周年按1.5个月/年,10-20周年按2.5个月/年,20年以上按3个月/年。
其他津贴
包括岗位津贴(如一级军士长约1.4万元/月)、地区附加津贴、高原津贴等,具体金额因地区和军种差异较大。
三、总待遇示例
月退休金: 部分一级军士长退休后月领取约1.31万元(如王师长案例),另有人月退休金达1.6万元。 综合保障
四、其他说明
地区差异:不同军区、军种待遇存在浮动,例如陆军一级军士长月工资约1.45万-1.65万元,而海军可能更高。
退休后生活:部分退休士官选择继续服役(如王忠心案例),或申请统建房等安置。
以上数据综合自权威信息来源,实际待遇可能因个人服役经历、地区政策等因素略有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