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户籍居民办理离婚手续的相关规范,离婚流程主要分为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方式,具体如下:
一、协议离婚流程
办理条件 - 双方自愿离婚且就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债务处理等事项达成一致。
- 需提交结婚证、身份证、户口簿、离婚协议书(非必须,但建议提前准备)。
办理材料
- 必备文件: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
- 可选文件:居住证(非户籍地办理需提供)、离婚协议书(需双方签字)。
办理地点
- 一方户籍所在地或居住证发放地的民政局。
办理流程
- 线上预约: 通过“粤省事”小程序或“深圳民政”公众号提前1-15天预约。 - 线下办理
- 冷静期:自收到回执单次日起30日内需再次到民政局办理登记,逾期视为撤回。
- 发证:冷静期结束后的30日内,双方共同到民政局领取离婚证。
二、诉讼离婚流程
起诉 - 原告向被告户籍地或被告连续居住满1年以上的法院提交起诉书,需附上结婚证、身份证、户口簿等材料。
法院审理
- 法院受理后,将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被告需在15日内提交答辩状。法院安排开庭审理,程序包括法庭调查、辩论等环节。
判决
- 法院根据查明事实,判决是否准予离婚,并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债务处理等事项作出裁定。
三、注意事项
协议离婚的效力: 民政局备案的离婚协议书需双方签字方具有法律约束力,但诉讼离婚中法院出具的判决书具有更强的强制执行力。 时间限制
特殊情况:
若一方在深圳连续居住满1年,可在此地办理离婚;
若一方失踪或死亡,需通过诉讼程序办理。
建议根据双方意愿选择合适方式,并提前准备材料。若对流程有疑问,可咨询当地民政部门或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