软件企业退税如何计算

时间:2025-04-01 08:41:44 技术杂谈

软件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的计算方法如下:

一、基本计算公式

即征即退税额 = 当期软件产品增值税应纳税额 - 当期软件产品销售额 × 3%

其中:

当期软件产品增值税应纳税额

= 当期软件产品销项税额 - 当期软件产品可抵扣进项税额

= 当期软件产品销售额 × 13% - 当期软件产品可抵扣进项税额

销售额的界定

包含销售自产或委托加工的软件产品收入,但不包括销售计算机硬件、机器设备中嵌入的软件

二、销售额计算的特殊要求

嵌入式软件销售额的扣除

若软件产品为嵌入式软件(如嵌入设备中的系统软件),需从销售额中扣除计算机硬件、机器设备的价值。计算公式:

$$\text{嵌入式软件销售额} = \text{软件产品与硬件总销售额} - \text{硬件销售额}$$

硬件销售额可按平均销售价格、其他纳税人平均价格或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10%)确定。

销售额与进项税额的匹配

需分别核算软件产品与非软件货物/劳务的销售额及进项税额,未分别核算的不得享受即征即退政策。

三、注意事项

税率调整

自2019年4月1日起,软件产品增值税税率由17%调整为13%,部分早期政策文件可能仍按17%计算,需以实际执行为准。

退税条件

实际税负超过3%时方可申请退税,计算公式:

$$\text{实际税负} = \frac{\text{增值税应纳税额}}{\text{销售额}} \times 100\%$$

例如:销售额100万元,销项税13万元,进项税6万元,则实际税负为 $\frac{13-6}{100} \times 100\% = 7\%$,超过3%可申请退税。

退税时间

通常在纳税申报次月办理,具体以税务机关要求为准。

四、示例计算

某企业某期软件产品销售额80万元,销项税10.4万元,可抵扣进项税6万元:

增值税应纳税额:

10.4 - 6 = 4.4万元

即征即退税额:

4.4 - 80 × 3% = 4.4 - 2.4 = 2万元

实际税负:

$\frac{4.4}{80} \times 100\% = 5.5\%$(超过3%符合退税条件)

以上方法综合了销售额确认、进项抵扣及退税门槛等关键步骤,需结合企业实际情况进行核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