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技术人员是指 拥有特定的专业技术(不论是否得到有关部门的认定),并以其专业技术从事专业工作,并因此获得相应利益的人。具体包括以下几类人员:
工程类:
注册建造师、注册建筑师、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设备工程师、造价工程师及助理工程师等级别的工程技术人员。
农业类:
农牧师等技术人员。
科研类:
自然科学研究、社会科学研究及实验技术人员。
卫生类:
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主治医师等技术人员。
教学类:
教授、副教授、助理教授、高级教师、教师等人员(含高等院校、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中学、小学)。
民用航空飞行类:
民用航空飞行技术人员。
船舶类:
船舶技术人员。
经济类:
经济师、助理经济师、经济员。
企业法律顾问类:
一级企业法律顾问、二级企业法律顾问、三级企业法律顾问。
会计类:
高级会计师、会计师、助理会计师、会计员。
统计类:
统计师、助理统计师、统计员。
翻译类:
翻译、助理翻译。
图书资料、档案馆类:
馆员、助理官员、文博人员。
新闻、出版类:
新闻、出版人员。
法律类:
高级律师、一级律师、二级律师、三级律师、公证类的一级公证员、二级公证员、三级公证员。
广播电视播音类:
广播电视播音人员。
工艺美术类:
工艺美术人员。
体育类:
体育人员。
艺术类:
艺术人员。
政工类:
政工人员。
这些人员都具备相应的专业技术知识和技能,并在其领域内从事专业工作,以推动科技、经济、文化等领域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