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地创业的好政策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就业失业登记和公共就业服务
异地稳定就业创业人员可凭就业证明和居住证明,在就业创业所在地进行就业失业登记,享受免费公共就业服务和相关就业创业优惠扶持政策。
创业担保贷款和贴息
异地创业者,特别是农民工,可申请最高5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并按规定给予贴息。对创办的小微企业,给予最高300万元的担保贷款。
大学生创业者可申请最高1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贷款期限不超过3年,并由财政给予部分贴息。
一次性创业补贴
首次领取营业执照并正常经营1年以上的小微企业,给予不低于1.5万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
返乡入乡农民工创办的小微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运营1年以上的,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每人5000元。
税收优惠政策
高校毕业生在毕业年度内创办个体工商户或小型微利企业,3年内按每户每年8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
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免
毕业2年以内的普通高校学生从事个体经营(除国家限制的行业外),自其在工商部门首次注册登记之日起3年内,免收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等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
创业培训和补贴
对大学生创办的小微企业新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交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1年社会保险补贴。
对大学生在毕业学年参加创业培训的,按规定给予培训补贴。
创业服务和场地支持
各地建设了一定数量的农民工创业园,给予入驻的企业一定的创业指导、水电场地费减免等政策。
返乡创业企业回迁或购置新生产设备,且符合产业发展方向的,由县(区)级政府给予一定的设备补助。
返乡创业企业自主建设或租赁厂房的,由县(区)级政府给予一定的厂房补助。
社会保险补贴
新创业失败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主要出资人,给予不超过10000元的社会保险补贴。
这些政策旨在支持异地创业者,降低创业门槛,提供资金和政策保障,促进创业成功。建议创业者详细了解当地的具体政策,并充分利用这些优惠政策进行创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