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的,军人在创业时可以申请多项补助金。以下是一些具体的补助类型和金额:
首次创业补贴
针对首次创办小微企业并正常经营一定期限的退役军人,一些地区提供一次性资金补贴。例如,贵阳市规定,退役军人首次创办小微企业并正常经营1年以上的,可申请5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
农村创业扶持
鼓励退役军人投身乡村振兴,对于在农村创办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退役军人,部分地区会给予专项补贴,金额根据经营规模和带动就业人数而定,通常在2-5万元之间。
困难退役军人创业补助
针对生活困难但有创业意愿的退役军人,一些地区设有特殊补贴,审核通过后可获得启动资金以帮助他们克服起步阶段的困难。
个体经营税收扣减
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从事个体经营的,在3年内按每户每年12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限额标准最高可上浮20%。
企业招用税收优惠
企业招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在3年内按实际招用人数予以定额依次扣减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优惠,定额标准为每人每年6000元,最高可上浮。
创业场所租赁补贴
对租用符合规划、安全和环保要求的经营场地创业的退役军人,给予每月一定金额的场租补贴,每个创业扶持对象只能享受累计不超过3年。
个人创业担保贷款
符合条件的复员转业退役军人可按规定申请不超过3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
其他地区性补贴
例如,有的地方规定带动建档立卡贫困劳动者就业的,还会按照每人2000-3000元再给予一次性补助。
这些补助政策旨在支持退役军人创业,减轻他们的经济负担,并提高创业成功率。建议有意向的退役军人咨询当地的人社部门或退役军人事务局,了解具体的申请条件和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