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准备开展旅游业务,需要完成一系列手续和满足特定条件。以下是主要的准备工作:
注册公司
选择并确定公司名称,避免重名,并进行名称预先核准。
准备公司章程、股东会或董事会决议、投资者身份证明等材料,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提交申请营业执照。
刻制公章、法人章、财务章等,并完成税务登记和银行开户等后续手续。
准备经营场所
提供固定经营场所的房产证明或租房协议,确保场地符合旅游安全、卫生标准和其他相关规定。
资金准备
存入质量保证金20万元,若经营国际旅行社则需140万元,边境旅游业务需50万元,每设立一个分社需增加相应金额。
提供银行出具的验资报告或银行担保。
人员配备
雇佣至少3名持有导游证的人员,并签订劳动合同。
配备具备旅行社从业经历或相关专业经历的经理人员和计调人员。
申请旅游业务经营许可证
填写《旅行业务许可证》申请表,并整理上述资料提交至文化旅游局。
提供可行性研究报告、旅行社章程、经理和副经理的履历表及任职资格证书等材料。
现场核查经营场所的设施设备、安全条件等,确保符合相关规定。
购买责任保险
联系保险公司,购买适当的责任保险,并按规定备案。
加入行业协会
加入当地旅行社协会或相关行业协会,体现对行业规范和标准的遵守和支持。
其他文件和资料
提供安全管理措施、公司章程等特定证明文件和资料。
通过以上步骤,可以完成旅游业务的准备工作,并确保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正常开展业务。建议在准备过程中,详细咨询当地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或专业服务机构,以确保所有手续和材料符合最新政策和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