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家创业有多种补贴政策,具体如下:
创业培训补贴
补贴对象:脱贫人口、农村低收入人口。
补贴标准:参加创业培训的“两类人员”可按规定申请创业培训补贴,具体标准参照有关规定执行。
创业开业补贴
补贴对象:自主创业、取得营业执照并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的“两类人员”。
补贴标准:一次性5000元。
创业服务补贴
补贴对象:镇、村创办的实体吸纳“两类人员”就业达到30%(含)以上。
补贴标准:不超过实体发生的物业管理、卫生、房租、水电等实际费用的50%,年补贴最高限额10000元,补贴期限最长3年。
税费减免、运营补贴、融资补贴、农业保险补贴
补贴对象:脱贫人口自主创业。
补贴内容:落实税费减免、运营补贴、融资补贴、农业保险补贴等政策,符合条件的脱贫人口最高可申请不超过2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小微企业最高可申请不超过30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财政部门按规定标准予以贴息支持。
返乡创业载体奖补
补贴对象:农民工创业园区、省级农民工返乡创业示范县、示范园区。
补贴标准:扶持农民工创业园区达到市级标准的给予20万元奖补;评选为省级农民工返乡创业示范县、示范园区的分别按照200万元、50万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奖补。
学费补贴
补贴对象:全日制高校毕业生来县重点企业稳定就业12个月以上。
补贴标准:按专科、本科、硕士、博士层次分别给予4000元、6000元、8000元、10000元学费补贴。
就业补贴
补贴对象: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到小微企业稳定就业,签订6个月以上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
补贴标准:给予高校毕业生每人3000元的一次性就业补贴;对返乡就业人员,给予每人2000元的一次性返乡就业补贴。
创业补贴
补贴对象:中职(含技师、技工院校)及以上毕业生、返乡就业创业人员首次在县创办小微企业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并缴纳社会保险费。
补贴标准:给予1万元一次性创业补贴。
人才培养补助
补贴对象:安徽金寨技师学院(金寨职业学校)毕业生(学生)与我县经济开发区企业签订校企生三方协议并集中实习3个月及以上、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合同并稳定就业6个月及以上。
补贴标准:分别按500元/人、2400元/人奖励。
贷款扶持
补贴对象:高校毕业生、返乡就业创业人员。
补贴内容:在县创业可享受最高5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期限为2年;对符合条件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借款人合伙创业的,可根据合伙创业人数适当提高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符合条件个人贷款总额度的10%,人均最高申贷额度22万元,最多不超过5人。
购房补贴
补贴对象:未明确提及,但可能是针对特定群体的优惠政策。
设备补助
补贴对象:返乡创业企业回迁或购置新生产设备,且符合产业发展方向。
补贴内容:由县(区)级政府给予一定的设备补助。
厂房补助
补贴对象:返乡创业企业自主建设或租赁厂房。
补贴内容:由县(区)级政府给予一定的厂房补助。
农民工创业园补贴
补贴对象:入驻农民工创业园的企业。
补贴内容:给予一定的创业指导、水电场地费减免等政策。
社会保险补贴
补贴对象:新创业失败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主要出资人、返乡农民工创办的企业招用就业困难人员、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
补贴内容:给予不超过10000元的社会保险补贴。
这些补贴政策涵盖了创业培训、开业支持、就业促进、融资帮助、场地支持等多个方面,旨在鼓励和支持各类人员返乡创业,促进地方经济发展。建议根据自身情况选择适合的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