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扶持政策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税收优惠
对吸纳符合国家规定条件的失业人员达到规定要求的企业、失业人员创办的中小企业、安置残疾人员达到规定比例或者集中使用残疾人的企业等,依法给予税收优惠。
免收行政事业性收费
对从事个体经营的符合国家规定条件的失业人员和残疾人,有关部门应当在经营场地等方面给予照顾,并免除行政事业性收费。
提供小额担保贷款
对于创业者而言,创业初期多是开办中小企业,然而中小企业“融资难”一直是制约企业发展的瓶颈。因此,政府提供小额担保贷款以支持创业。
享受职业培训补贴
对创业者提供职业培训是提高创业者创业能力的有效途径。为了鼓励支持更多高校毕业生参加创业培训,政府明确要求,有创业意愿的高校毕业生参加创业培训的,按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
创业园(孵化基地)扶持政策
入驻创业园和创业孵化基地的创业实体自入驻之日起第一年给予100%房租补贴、第二年给予70%房租补贴、第三年给予40%房租补贴。政府开发的创业园(创业孵化基地)应安排不低于30%的场地,免费提供给高校毕业生、农牧民工、退役军人、残疾人等符合条件的创业载体。孵化期一般不超过3年。
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培训补贴、创业孵化补贴、税费减免
符合条件的入驻实体可申请创业担保贷款,且可享受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培训补贴、创业孵化补贴、税费减免等现行创业就业扶持政策。
人才引进政策
对通过评审的优质高层次人才创业项目给予最高2000万元的补助。包括购房安家补助、租房补助、工作津贴补助以及柔性引进人才补助等。
一次性创业补贴
法定劳动年龄内具有本市户口,依法在行政审批部门注册登记,符合条件可申请额度最高为3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贷款期限最长3年,贷款利息由财政部门贴息50%。此外,个体工商户、小微企业等也有相应的一次性创业补贴政策。
这些政策旨在降低创业门槛,提高创业成功率,支持各类创业者特别是高校毕业生、残疾人、下岗失业人员等群体。建议创业者详细了解并充分利用这些政策,以更好地发展自己的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