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就业主要归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简称人社局)负责管理和协调。具体职能包括:
政策制定与实施:
负责制定和实施创业就业政策,提供就业服务和创业指导。
创业与就业指导:
设立创业与就业指导科室,为创业者提供具体的指导和帮助。
就业创业证办理:
负责办理就业创业证等相关证件。
跨部门协调:
根据创业类型和具体情况,可能还涉及其他相关部门,如教育局、工信委、财政局、商务局等。
此外,其他相关部门如工商部门、税务部门、银行、人才中介服务机构等也会根据各自职责,为创业者提供相关支持和服务。
综上所述,创业就业主要归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其他相关部门协同合作,共同促进创业就业工作的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