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创业者通常由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人社局)及其下属的创业与就业指导科室负责管理和协调。具体职责包括制定和实施就业政策、提供就业服务和培训、促进创业发展、推动就业市场的平稳运行、解决就业问题以及促进经济增长和社会稳定。此外,根据创业类型和具体情况,还可能涉及其他相关部门,如教育局、工信委、财政局、商务局等。
对于大学生就业的管理,主要由以下部门负责:
毕业院校的就业办:
负责毕业生的就业推荐和就业指导工作。
各地方人社局及其人才中心:
负责毕业生就业的初始分配、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
省教育厅:
根据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和国家教委的统一部署,提出本省毕业生就业的具体工作意见。
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会同州教育局组织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负责毕业生离校后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
学校招生就业处或就业指导中心:
负责学生的就业推荐和就业指导工作。
此外,创业中心通常归劳动服务部门管理,是共青团市委直属的正处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纳入市级公共就业服务。
综上所述,就业创业者主要归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及其下属的创业与就业指导科室管理,同时可能涉及其他相关部门和机构。对于大学生就业,则还有教育部门和学校的参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