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行业的创业者可以享受一系列福利和优惠政策,这些政策旨在支持新创企业的发展、减轻财务负担,并提供必要的行政支持。以下是一些针对建筑行业创业者的福利:
税收优惠政策
高校毕业生在毕业后三年内从事个体经营的,可以享受3年内按每户每年8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的优惠。
对于创办的小型微利企业,还可以享受相关税收支持政策。
行政事业性收费
应届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除国家限制的行业外),自工商部门批准其经营之日起,1年内免交登记类和管理类的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
毕业2年以内的普通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的,同样在3年内免收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等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
小额担保贷款和贴息支持
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可在创业地按规定申请小额担保贷款,并享受不超过10万元贷款额度的财政贴息扶持。
对合伙经营和组织起来就业的,可以根据实际需要适当提高贷款额度。
搬迁和办公补助
对新引入的施工总承包特级、一级资质企业一次性发放搬迁补助费100万元,对二级资质企业一次性发放搬迁补助费15万元。
同时给予新引入的企业办公装修补助,补助金额为300元/㎡,补助面积根据企业资质等级不同分别为2000㎡、1000㎡、500㎡。
人事代理服务
地方政府人事部门所属人才服务机构将为自主创业的毕业生提供所有的人事代理服务,这可能包括社保、公积金等事务的办理。
培训补贴
对高校毕业生在毕业年度内参加创业培训的,根据其获得创业培训合格证书或就业、创业情况,按规定给予培训补贴。
就业扶持
允许失业农民工在常住地、就业地、参保地进行失业登记,同等提供职业指导、职业介绍等基本公共就业服务,落实就业扶持政策,促进尽快实现转岗就业。
这些福利和优惠政策为建筑行业的创业者提供了多方面的支持,从税收优惠到行政收费减免,再到资金支持和培训服务,旨在降低创业门槛,提高创业成功率。建议创业者详细了解当地的具体政策,并咨询当地劳动就业局或相关部门,以确保能够充分利用这些政策优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