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 国家级技术工人表彰奖励制度,形成以党和国家表彰为导向、企业和社会积极参与的产业工人表彰奖励制度。具体措施包括:
增加国家级荣誉
加大对技术工人的表彰奖励力度,建立以国家表彰为引领、行业企业奖励为主体、社会奖励为补充的高技能人才表彰奖励体系。
完善评选表彰中华技能大奖获得者和全国技术能手制度,国家级荣誉适当向高技能人才倾斜。
加大高技能人才在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国家科学技术奖等相关表彰中的评选力度,积极推荐高技能人才享受政府特殊津贴,对符合条件的高技能人才按规定授予五一劳动奖章、青年五四奖章、青年岗位能手、三八红旗手、巾帼建功标兵等荣誉,提高全社会对技能人才的认可认同。
拓宽企业人才职称评审渠道
拓宽产业工人发展空间,增加高技能人才职称贯通领域,拓宽企业人才职称评审渠道,优化职称评审申报流程,提高职称评审专业化水平。
创新技能导向的激励机制
引导企业在关键岗位、关键工序培养使用高技能人才并提高相应待遇,完善市级技术工人表彰奖项,形成以党和政府表彰为导向、企业和社会积极参与的产业工人表彰奖励制度。
实施高技能人才培养专项行动
落实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实施高技能人才培养专项行动,对在企业生产一线掌握高超技能、业绩突出的职工,可优先进行培训,参加上一级职业资格或技能等级考评。
建立技术工人创新成果按要素参与分配的制度
积极推动和实施业绩积分等级制、年薪制、技术入股等制度,增加产业工人在各级各类劳动模范和先进代表等评选中的名额比例,推动更多优秀的产业工人脱颖而出。
通过这些措施,可以进一步完善国家级技术工人表彰奖励制度,激励更多产业工人提升技能水平,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