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调查官是 法官的‘技术参谋’和‘外脑’,在知识产权技术类案件审理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他们通过查阅诉讼文书和证据材料,明确技术事实的争议焦点,并对技术事实的调查范围、顺序、方法提出建议。此外,技术调查官还参与调查取证、勘验、保全,提出技术审查意见,列席合议庭评议,并在必要时协助法官组织鉴定人及相关技术领域的专业人员提出鉴定意见和咨询意见。技术调查官属于审判辅助人员,对裁判结果没有表决权,其行使职责须经法官授权,仅能就案件的技术问题开展工作,不对法律适用问题提出意见。
在知识产权案件中,技术调查官的主要职责包括:
明确技术事实的争议焦点:
通过查阅诉讼文书和证据材料,明确案件中的技术争议点。
提出调查建议:
对技术事实的调查范围、顺序、方法提出建议。
参与调查取证:
协助法官进行技术事实的调查,包括取证、勘验、保全等。
提出技术审查意见:
在庭审过程中提出技术审查意见,并列席合议庭评议。
协助组织鉴定:
必要时,协助法官组织鉴定人及相关技术领域的专业人员提出鉴定意见和咨询意见。
技术调查官的引入旨在弥补法官在理工科专业知识方面的不足,提高知识产权案件的审理质量。他们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提供及时、可靠、专门的技术支持,帮助法官快速了解案件的技术难题和争议焦点,从而提高审判效率,缩短案件审理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