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拘需要什么程序

时间:2025-01-19 17:23:43 程序应用

行政拘留的程序包括以下步骤:

调查

公安机关对报案、控告、举报或者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主动投案以及其他行政主管部门、司法机关移送的违反治安管理案件,应当及时受理并进行登记。

决定

公安机关办案人员认为需要拘留犯罪嫌疑人时,应填写《呈请拘留报告书》,注明有关犯罪嫌疑人的情况和拘留的理由,呈报公安机关负责人审查批准,签发拘留证。

检察机关拘留犯罪嫌疑人,由办案人员提出意见,部门负责人审核,检察长决定,再送达公安机关执行。

执行

公安机关执行拘留时,必须出示拘留证,并责令被拘留人在拘留证上签名、捺指印。被拘留人拒绝签字、捺指印的,执行人员应在拘留证上注明。

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24小时。

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24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通知

拘留后,除有碍侦查或者无法通知的情形以外,应当把拘留的原因和羁押的处所,在24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或者他的所在单位。

复议与复核

公安机关对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决定,认为有错误的时候,可以要求复议,但是必须将被拘留的人立即释放。如果意见不被接受,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提请复核。上级人民检察院应当立即复核,作出是否变更的决定,通知下级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执行。

执行期限

行政拘留一般是10日以内,较重的不超过15日。

以上是行政拘留的主要程序步骤,具体实施过程中还需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