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保全完成后,接下来的程序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等待案件审理
法院会按照既定的诉讼程序推进案件的审理工作。
原告和被告需要遵循举证期限等要求进行举证,向法院提交支持自己主张的证据。
法院会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和陈述进行庭审或庭前调解。如果能够达成调解协议,双方按照协议履行相应的义务,案件就会终结。
判决与执行
如果未能调解,法院会根据事实和法律作出判决。如果判决支持原告的诉求,被告负有履行判决义务,例如支付欠款、交付货物等。
当被告没有主动履行判决时,原告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此时之前保全的财产就可以成为执行的对象,法院有权对保全的财产进行处置,如拍卖、变卖等,用所得价款来满足原告的合法权益。
财产的处理与解封
财产保全后,财产会被查封、扣押或冻结,需要法院判决后才能处理。
如果对方不履行法院规定的义务,法院可以对保全后的财产进行评估、拍卖。
在司法实践中,被申请人提供足额的现金担保或者提出置换查封物,均可申请法院解封被查封的财产。
解除保全
解除财产保全通常有以下几种情况:
被申请人提供担保,经法院审查能保障申请人权益时,法院应裁定解除保全。
保全有误,申请人需承担赔偿责任,与此同时,法院亦会解除保全。
案件审结,申请人败诉或者虽胜诉但保全已无必要时,法院将解除保全。
总结来说,财产保全完成后的主要程序包括等待案件审理、判决与执行、财产的处理与解封以及解除保全。申请人需要密切关注案件的进展,并在必要时向法院申请解除保全,以确保自身权益得到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