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格回迁程序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房屋验收
被拆迁人在回迁时需要对所获得的房屋进行验收,确保房屋质量、面积等符合要求。只有验收合格后,才能继续进行后续手续。
办理房屋首次登记
验收合格后,被拆迁人需要携带相关材料(如拆迁证明、身份证、购房合同等)到房产交易中心大厅办理房屋产权首次登记。
结算房款
根据购房合同规定,被拆迁人需要支付剩余房款,并取回相应的发票。
办理房产证手续
凭拆迁证和购房合同等文件,在房产交易中心大厅办理房产证手续。根据房屋面积大小,可能还需要缴纳契税。
办理土地证手续
拿到房产证后,被拆迁人需要携带房产证和契证到国土资源局办理土地证手续。
审核与审批
回迁安置过程中,需要经过征迁办、社区(村、组)的初审和复审,最终由征迁办负责人审批。审批通过后,会将相关信息反馈给社区(村),并公布给回迁户。
选房
根据安置方案,组织公开、公平、公正的选房活动,确定回迁房的具体户型和位置。
户口迁移(如适用):
如果需要将户口迁回村里,需要向村民委员会提出申请,并得到村民集体的同意。
这些步骤旨在确保回迁过程的透明性、公正性和合法性,保障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建议被拆迁人在整个过程中保持与相关部门的沟通,确保手续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