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抗诉的程序是什么

时间:2025-01-19 03:31:05 程序应用

民事抗诉的程序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抗诉的提出

人民检察院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可以向同级或上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

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对同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不得直接提出抗诉,只能提请上级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

抗诉的方式

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时,应当制作抗诉书。

抗诉书应当载明:案件来源、基本案情、人民法院审理情况及抗诉理由。

人民检察院在提交抗诉书的同时,可以向人民法院提供证据或证据来源。

检察院受理

当事人决定申诉后,应向检察院提交抗诉材料。检察院在收到抗诉状后,会进行审查并决定是否受理,然后向申诉人和其他当事人送达是否受理的告知书。

检察院立案

检察院自受理之日起30日内应做出是否立案的决定书。如果检察院决定立案,会通知申诉人和其他当事人。

检察院审查

检察院立案后,会对法院的民事审判活动进行审查。审查结束后,检察院会根据案件情况决定是否提起抗诉。

立案审查期一般为自调(借)阅法院审判案卷之日起的三个月内,复杂疑难的案件为六个月内。

检察院提请抗诉

对于同级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如果检察院审查认为符合抗诉条件,会提请上一级检察院抗诉。

再审开庭

法院开庭审理抗诉案件时,检察院应当派员出席再审法庭。

总结起来,民事抗诉的程序包括:抗诉的提出、抗诉的方式、检察院受理、检察院立案、检察院审查、检察院提请抗诉和再审开庭等步骤。整个流程旨在确保抗诉过程的公正性和合法性,通过法律监督机关对人民法院的民事审判活动进行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