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应该走以下程序起诉:
准备材料
起草离婚起诉状,明确原告和被告的基本信息,阐述离婚的事实和理由,包括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等,并提出诉讼请求,如要求离婚、分割财产、确定子女抚养权等。
准备相关证据材料的复印件,如结婚证、身份证、户口本、子女出生证明等。
选择管辖法院
一般为被告住所地法院,如果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则向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
提交起诉状和证据
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交起诉状和证据材料。法院收到起诉材料后,会进行审查。如果符合立案条件,法院会在规定时间内立案受理,并通知当事人。
法院受理
法院受理后,会向被告发送起诉状副本,并给予一定时间进行答辩。
调解阶段
法院受理后,会先进行调解,尽力促使双方达成和解协议。
开庭审理
如果调解不成,则会安排开庭审理,双方当事人需要到庭参加诉讼,在法庭上进行举证、质证、辩论等程序。
法院判决
法院根据审理结果作出判决。如果判决不准离婚,在没有新情况、新理由的情况下,原告需要在六个月后才能再次起诉。如果判决准予离婚,会对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一并作出判决。
上诉期限
判决后15日内可上诉,二审审限3个月。
再次起诉
无新情况6个月内不予受理,有新情况或另一方起诉则不受限制。
在整个诉讼过程中,建议当事人保持冷静,积极配合法院的各项工作,并在必要时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以确保自身权益得到充分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