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监督程序,也称为 再审程序,是指人民法院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在发现确有错误的情况下,依法进行重新审理的一种特殊诉讼程序。这一程序旨在纠正生效裁判中的错误,确保司法公正和法律的正确实施。
审判监督程序的启动主体和方式
人民法院启动
本院院长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再审。
上级法院(包括最高法院)提审或指令下级法院再审。
当事人申请
当事人可以直接申请再审。
人民检察院监督
人民检察院发现确有错误时,可以提出抗诉。
审判监督程序的法律依据
审判监督程序的法律依据主要包括《民事诉讼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
审判监督程序的意义
审判监督程序是司法补救程序的一种,通过再次审理并作出裁判,纠正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错误判决和裁定,维护司法公正和法律的严肃性。
审判监督程序的实施步骤
申请再审:
当事人或相关机关提出再审申请。
申请再审审查:
法院对再审申请进行审查,决定是否受理。
决定再审:
法院决定再审后,将案件发回原审法院或另行组成合议庭进行再审。
再审审理:
法院在再审中重新审查案件事实和法律适用,作出再审判决或裁定。
再审判决或裁定:
法院作出的再审判决或裁定是终审判决,具有法律效力。
通过以上步骤,审判监督程序确保了司法判决的准确性和公正性,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和法律的尊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