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障人士结婚的程序如下:
申请登记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
双方当事人必须携带所需证件,如户口簿、身份证等,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填写声明书
双方当事人需要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名或按指印。
提交证件和声明
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和声明进行审查,确保符合结婚登记条件。
审查与登记
登记机关对双方是否符合结婚条件等事项进行审查,如双方均符合结婚条件,则予以登记并发给结婚证。
注意事项
智障人士如能清楚表达结婚意愿且符合结婚登记条件,可以办理结婚登记。监护人可以陪同并协助完成相关手续,但无需作为见证人在场作笔录。
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者不能办理结婚登记,如未如实告知,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总结来说,智障人士在满足一定条件下是可以办理结婚登记的,程序包括申请登记、填写声明书、提交证件和声明、审查与登记等步骤。建议在办理过程中,智障人士的监护人需给予必要的协助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