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需要走的程序步骤主要分为两种: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
协议离婚
申请离婚登记
双方携带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离婚协议等材料到一方户籍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离婚登记。
婚姻登记机关审核相关材料,并让双方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并签名和按指纹。
符合离婚条件的,予以办理离婚登记,并发给离婚证,注销结婚证。
冷静期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冷静期。
冷静期内,任何一方不愿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审查与登记
冷静期结束后,婚姻登记机关将对当事人的真实意愿、证件和证明材料、离婚协议书等进行审查。
对符合离婚登记条件的,予以登记并发给离婚证,至此婚姻关系正式解除。
诉讼离婚
起诉与受理
一方或双方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附上起诉书及证据。
人民法院决定受理案件,诉讼离婚程序随即开始。
审理
人民法院接到起诉后,开始诉讼程序,进行一切调查工作。
双方均可以委托律师或其他专业人士代理诉讼,一般情况下离婚当事人必须到庭,如果因特殊原因不能到庭,必须向法庭出具是否离婚的书面意见。
判决
法院审理结束后,根据情况作出判决。
判决宣告时公开进行,但是否当庭宣判则视法庭审理情况及结果而定。
当庭宣判的,判决书须在五日内送达当事人及提起公诉的人民检察院。
建议
协议离婚:双方若能够协商一致,可采取协议离婚的方式,较为简便快捷。
诉讼离婚:若协商无果,可通过法院诉讼解决,但诉讼过程可能较为复杂且耗时较长。
无论选择哪种方式,建议咨询专业律师,确保自身权益得到充分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