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贷款的程序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准备申请资料
学生需要准备身份证、户口本、录取通知书或学生证等个人资料。
提供家庭经济困难证明,如由家庭所在地有关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
提出贷款申请
学生可以向户籍所在县、市、区的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出生源地助学贷款申请,或通过学校向银行提出国家助学贷款申请。
可以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信息网在线系统,填写申请表并提交相关材料。
贷款审批
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或学校会对学生提交的申请资料进行审查,确认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银行会对借款申请人的资信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和审批。
签订合同
审批通过后,学生需与资助中心或学校签订助学贷款合同,并开具合同回执单。
学生需要认真阅读合同条款,在确认无误后签字。
贷款发放
银行将贷款资金划拨到借款学生在本行开立的个人账户,再转至就读学校的学费账户。
贷款发放方式可能包括直接划入学校指定账户或借款人指定的个人结算账户。
还款
学生毕业前可选择一次或分次还清贷款。
毕业后,学生可通过可活动资金还款,或在见习期满后由所在单位逐月扣还。
对于退学的学生,由学生家长归还全部贷款。
建议在申请助学贷款前,先咨询当地资助中心或银行,了解详细的贷款政策和条件,确保申请过程的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