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党外调后的程序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开介绍信
由申请人所在单位的党委开具介绍信。需要两名正式党员携带单位所开的介绍信,前往申请人主要社会关系所在地进行调查。
社会关系调查
如果申请人的亲戚在企事业单位,直接到单位党委办理。
如果申请人的亲戚在农村,需到乡镇党委办理。先到乡镇党委说明调查人员,乡党委将介绍信换成当地的介绍信,然后拿着新介绍信到村党支部找村支书盖章,再到乡镇党委盖党委章。
政治审查
被批准为重点培养对象后,党支部将对其进行政治审查,包括外调和群众调查。外调时审查发展对象直系亲属和关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群众调查时,党支部派一至两名党员召开座谈会,听取党内外群众对建党重点培养对象的反映,并需有8名党外群众亲笔签名。
填写《入党志愿书》
党支部把建党重点培养对象的所有资料上交上级党委分管书记和组织部门进行审查,对符合要求的发展对象下发《入党志愿书》。
原单位与借调单位协调
申请入党的人调离后,原单位党组织不能再为其办理入党手续,而应当将其培养、教育情况和考察材料转给接收单位的党组织。接收单位党组织负责继续培养、教育和考察,并决定是否发展其入党。
手续办理与审核
办理入党外调手续时,需要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进行,包括准备相关材料、咨询入党条件和各种党费等相关信息。外调手续完备的,有关党组织应予受理。政审材料一般由政审对象所在党支部出具并盖章,同时加盖上级党委公章。
建议:
申请人应提前与组织部门联系,了解具体的入党外调程序和所需材料,确保手续完备。
在外调过程中,申请人应积极配合,如实提供相关情况,以便顺利完成政治审查。
申请人应与父母充分沟通,征得他们的理解与支持,并妥善安排照顾人员,减少对工作和生活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