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格预审推荐程序如下:
编制资格预审文件
由业主自行或委托咨询公司编制资格预审文件,主要内容有工程项目简介,对潜在投标人的要求,各种附表等。
发布资格预审公告
在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及政府指定的报刊、网络发布工程招标信息,刊登资格预审公告。
报送资格预审文件
投标人应在规定的截止时间前报送资格预审文件。
评审资格预审文件
由业主负责组织评审小组,包括财务、技术方面的专门人员对资格预审文件进行完整性、有效性及正确性的资格预审。
通知评审结果
业主应向所有参加资格预审申请人公布评审结果。
重新招标
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少于3个的,应当重新招标。
资格预审方法
资格预审的方法包括定性评审法和定量评审法。
资格预审内容
资格预审的主要包含的内容有工程项目总体描述、简要合同规定、资格预审文件说明、书面报表等。
澄清与答疑
审查委员会要求申请人,以书面形式对资格预审文件中的不明确的地方给予解释说明。
审查报告
审查委员会完成审查后,确定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名单,并向招标人提交书面审查报告。
确定合格申请人
通过评审的申请人名单一般由招标人根据审查报告和资格评审文件规定确定。
以上程序需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确保资格预审的公开、公平、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