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榜挂帅”的程序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征榜
通过媒体公开发布征集,重点单位和龙头企业个别征集,县(市、区)及主管部门推荐征集等多种方式广泛征集技术需求。
有技术需求的单位应填写相关申报表,明确主要指标、时限要求、产权归属、资金投入及其他条件要求。
建榜
市科技局设立榜单征集库,常年向全社会征集技术研发和成果转化需求。项目需求提出不限时间,择优筛选,分批挂榜。
审榜
市科技局对入库的项目进行形式审查,聘请专家对项目进行考察论证,遴选出关键核心技术创新需求和科技成果转化需求,作为公开发榜的依据。
发榜
综合专家评估推荐意见,梳理形成技术需求项目榜单,按照“成熟一批、发布一批”的原则,以市政府名义向社会发布榜单公告。
揭榜
揭榜方按榜单要求主动与发榜方对接洽谈,细化落实合作具体内容,双方签订合作协议(合同),明确合作内容、交付标的、考核指标、交付时限、付款金额及方式、产权归属等。
评榜
通过向市政府聘任的科技顾问或特聘专家以及向主管业务部门发函征求意见,或组织联合评估小组,对拟支持项目进行综合评估,提出咨询评估和支持意见。
批榜
对通过上述程序,确定可以列入“揭榜挂帅”立项支持项目的,由市科技局行文报市政府审批。
示榜
按照市政府批示,对揭榜成功、确定将给予立项支持的,由市科技局向社会公示。
奖榜
对揭榜成功并经过评估的项目,给予奖励和支持。
这些步骤旨在确保“揭榜挂帅”项目的公平性、科学性和有效性,通过广泛征集、严格筛选和专家评审,最终确定支持的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