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部议事程序是指中国古代中央政权体系中的六个主要行政机构,即尚书省下属的六个部门,它们分别是:
负责考核、任免四品以下官员。
负责财政、国库。
负责贡举、祭祀、典礼。
负责军事。
负责司法、审计事务。
负责具体审判,重大案件由刑部、御史台、大理寺会审,称为“三司审”。
这些部门通过各自的功能和程序,共同构成了中央政权的运作体系,以确保国家政令的顺利执行和各项事务的有效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