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诈骗受案程序如下:
接受报案
公安机关对公民扭送、报案、控告、举报或者犯罪嫌疑人自首的,会立即接受,问明情况,并制作笔录。
同时,向控告人、举报人说明诬告应负的法律责任,保障扭送人、报案人等及其近亲属的安全。
制作受案材料
接受案件后,接警民警会及时将案情录入警用信息管理系统,并制作《接受刑事案件登记表》。
把该系统自动编号的《报案回执》交报案人。
立案审查
公安机关会迅速对案件进行审查,在7个工作日内作出立案或不予立案的决定,并告知当事人。
对于案件事实或者线索不明的,必要时经办案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进行初查,初查过程中可采取询问、查询等不限制被调查对象人身、财产权利的措施。
立案侦查
经审查符合立案条件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予以立案,并展开侦查工作。
全面搜集证据,如聊天记录、转账记录等,追踪涉案的网络平台、账户,确定嫌疑人的身份、行踪等,还可能与其他地区的警方协作共同侦破案件。
采取刑事措施
在决定立案后,如果认为犯罪嫌疑人需要被拘留,办案单位会在30天内将案件移送检察院申请逮捕。
如果不需要刑事拘留,则会直接办理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
侦查终结
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的案件,应当做到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并写出起诉意见书。
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
审查起诉
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应当讯问犯罪嫌疑人,听取被害人和犯罪嫌疑人、被害人委托的人的意见。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收到案件审查起诉材料之日起三日内,将委托辩护人的权利通知犯罪嫌疑人。
人民法院应当自受理自诉案件之日起三日内,将委托辩护人的权利通知被告人。
审判阶段
人民法院对提起公诉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对起诉书中的刑事事实有明确指控的,应当决定开庭审理,并附上证据目录、证人名单和主要证据的影印件或者照片。
除涉及国家秘密或个人隐私的案件外,人民法院应当公开审理第一审案件。
建议:
报案人应尽可能提供详细的证据和情况说明,以便公安机关能够迅速展开调查。
报案后,应保持与公安机关的沟通,了解案件进展情况。
如果需要法律援助,可以在侦查阶段聘请律师提供法律咨询和代理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