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拘留的程序如下:
拘留的决定
公安机关依法需要拘留犯罪嫌疑人时,由承办单位填写《呈请拘留报告书》,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签发《拘留证》。
人民检察院决定拘留的案件,应当由办案人员提出意见、部门负责人审核、检察长决定。
拘留的执行
公安机关执行拘留时,必须出示拘留证,并责令被拘留人在拘留证上签名、按指印。
被拘留人如果抗拒拘留,执行人员有权使用强制方法,包括使用戒具。
通知家属或单位
一般情况下,公安机关应当在24小时内把拘留的原因和羁押的处所,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或者他的所在单位。
讯问
公安机关应当在拘留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
建议
尽快行动:一旦决定拘留,应尽快完成相关手续和程序,以确保拘留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法律咨询:在申请拘留前,建议咨询专业律师,了解具体的法律程序和可能的法律后果。
配合调查:被拘留人应积极配合公安机关的调查,如实陈述事实,以争取宽大处理。
以上程序仅供参考,具体情况可能因案件性质和具体情况而有所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