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权登记程序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提交材料
作品著作权登记申请;
申请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作品的样本;
作品的创作说明书。
办理步骤
申请人向版权保护中心提交登记申请材料;
版权保护中心核查接收材料;
等待通知缴费;
版权保护中心受理申请;
审查材料;
发放证书。
办理时长
版权保护中心受理后三十个工作日办理完成。
需要补交材料的,申请人需在接到通知后两个月内补交齐全,登记机构收到补交材料后四十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
所需表格和文件
申请表,内容包括作品名称、作品类别、署名、完成日期、是否发表、首发日期和地点、作品完成形式、作者情况、其他著作权人情况等;
申请者身份证明(个人申请者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单位申请者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创作人员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提供作品样本(文字作品提供创作稿,美术、摄影作品提供照片,工程产品设计图纸提供三视图、效果图或实物照片,影视作品提供VCD等);
作品创意说明;
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提交合作作品附合作委托书、委托作品附委托合同或专有权许可使用合同。
其他注意事项
登记作品经作品登记机关核查后,由作品登记机关发给作品登记证;
作品登记证按办法所附样本由登记机关制作;
登记机关的核查期限为一个月,该期限自登记机关收到申请人提交的所有申请登记的材料之日起计算。
建议:
提前准备好所有必要的材料,确保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提交材料前,可以咨询当地版权保护中心或通过其网站了解详细的申请要求和流程。
如果作品涉及计算机软件,需要额外提供源程序代码和用户说明书等相关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