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辞职什么程序

时间:2025-01-18 08:51:24 程序应用

公务员辞职的程序如下:

提出书面申请

公务员需向任免机关提出书面申请,并填写《公务员辞去公职申请表》。若担任县处级副职以上领导职务或二级调研员及相当层次以上职级,还需一并报告个人有关事项。

组织人事部门审核

任免机关的组织人事部门将对申请进行审核,重点审核公务员是否存在不得辞去公职或辞去公职后的从业限制情形,并征求其所在单位和纪检监察机关、保密等部门的意见。

任免机关审批

任免机关将审批申请,作出同意辞去公职或不同意辞去公职的批复。若同意辞去公职,应同时免去公务员的其他所任职务。

通知与备案

任免机关将审批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务员所在单位和申请辞去公职的公务员本人,并将同意辞去公职的批复送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

办理交接手续

经批准辞去公职的公务员,在离职前应办理公务交接手续,必要时接受审计。

停发工资与档案转递

辞职后,公务员不再保留身份,停发工资,并需按照有关规定转递档案。若在九十日内重新就业,应在就业单位报到后三十日内将档案转至有关组织人事部门保管。

遵守从业限制

公务员辞去公职后,在一定期限内(如领导成员离职三年内,其他公务员离职两年内)不得到与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企业或其他营利性组织任职,不得从事与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营利性活动。

建议在辞职过程中,公务员应仔细阅读相关规定,确保按照法定程序办理,避免因程序不当而产生不利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