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入破产程序是指 在破产程序中,律师或专业团队代表债权人、债务人或其他相关方参与并处理破产相关事务的过程。具体包括以下几个阶段:
接受委托:
律师或律师事务所接受债权人、债务人或其他相关方的委托,介入破产清算工作。
尽职调查:
律师对破产企业的资产、负债、经营状况进行全面调查,包括审查财务账目、合同文件、产权证书等,以确定企业的真实财务状况。
参与破产程序:
律师参与各类法定程序,如参加债权人会议,代表委托方发表意见、行使表决权;协助法院进行资产清查、评估和拍卖等工作;监督破产财产的分配,确保分配符合法定程序和公平原则。
担任管理人:
律师事务所可以通过竞聘等方式成为破产管理人,全面接管破产企业,负责保管和清理破产财产,审查债权申报,代表破产企业参加诉讼、仲裁或其他法律程序。
维护合法权益:
律师依法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如对债权人会议进行合规指导,确保债权人的表决权等权利得以正常行使。
破产财产分配:
清算组提出破产财产分配方案,在债权人会上讨论通过,报人民法院批准后由清算组具体执行。
清算终结:
破产财产清算分配完毕,由清算组向人民法院汇报清算分配工作的情况,并申请人民法院裁定破产终结,未得到清偿的债权不再进行清偿。
注销登记:
企业破产后,破产财产分配完毕,企业法人依法终止其民事行为能力,清算组向破产公司的原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原公司登记。
通过介入破产程序,律师或专业团队能够确保破产过程依法有序进行,同时维护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