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移党员关系通常需要遵循以下程序:
提出申请
党员首先应向所在党支部提出组织关系转移的书面申请,说明转移的原因和目的地党组织。
联系接收党组织
与拟接收组织关系的党组织进行联系,确认其是否同意接收党员的组织关系。这可以通过电话或邮件等方式进行。
开具介绍信
如果全国党员信息系统已经联网,并且转出和转入党组织都支持线上转接,那么可以直接在系统内完成转接。
如果不支持线上转接或需要纸质材料,党员所在党支部应开具《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介绍信应填写完整,包括党员的基本信息、转出和转入党组织的全称、转出原因、党费交纳情况等,并加盖基层党委或上级党委组织部门的公章。
转交介绍信
党员持介绍信到转出地主管的组织部门办理转出手续。如果需要邮寄,应由机要交通或机要邮政转递,确保介绍信的安全和保密。
报到和审核
党员持介绍信到转入地党支部报到,由转入地党支部所在党委网上接收党组织关系(如果支持线上转接)。
党员应提供《入党志愿书》复印件(核实党员身份)、收入证明材料(计算党费)等必要材料,供转入地党组织审核。
录入系统和回执
转入地党支部在确认党员身份和审核材料无误后,将其个人信息录入党员管理系统,并给转出地党组织传真或邮寄回执单,以完成组织关系转接的确认。
注意事项:
党员应在组织关系介绍信有效期内到有关党组织报到,并办理相关手续。
党组织关系转接可通过线上转接和线下转接两种方式。线上转接适用于“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内互通的省份,线下转接适用于不支持线上转接的情况。
对于已经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党员,应将组织关系及时转移到工作单位党组织;对于没有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党员,可将组织关系保留在原就读高校党组织,也可转移到本人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或随同档案转移到县以上政府所属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党组织。
以上流程仅供参考,具体操作可能会因地区和具体情况有所不同。建议在办理转移手续前,先咨询转出地和转入地的党组织,了解详细的操作流程和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