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是指国家审判机关即人民法院,在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依照法律规定,通过法定程序解决讼争(争辩、争吵)的活动。诉讼程序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起诉与受理
原告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审核后通知原告缴纳诉讼费,并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予以立案。
法院将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被告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答辩状。
审理前的准备
法院在立案后五日内将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被告在收到后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
法院在收到答辩状后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送达原告。
法院审理前应决定适用简易程序或普通程序,并通知当事人。
开庭审理
法院确定开庭日期、时间和地点后,提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
开庭审理包括宣布开庭、核对当事人身份、宣布合议庭成员、告知当事人权利义务、询问是否申请回避等。
法庭调查阶段包括当事人陈述、举证质证、法庭辩论等。
法庭辩论终结后,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法院应及时作出判决。
判决与执行
法院在审理终结后,根据事实和法律作出判决。
判决宣告时公开进行,但是否当庭宣判则视法庭审理情况及结果而定。
判决书须在五日内送达当事人及提起公诉的人民检察院。
判决书生效后,义务人未按期履行判决内容的,权利人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以上是诉讼的基本程序,具体案件可能会因案件性质、复杂程度等因素有所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