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流程通常包括以下几个程序:
提交仲裁申请
申请人需要在权益受损之日起一年内,向所在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提交书面仲裁申请。
仲裁委员会在收到申请后,将在五日内审查该申请,并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
受理与送达
一旦受理,仲裁委员会将仲裁申请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并安排开庭时间。
被申请人需要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答辩书。
庭前调解程序
仲裁庭在作出裁决前,应先行尝试调解。调解成功时,应制作调解书,明确仲裁请求和双方协议结果,并加盖仲裁委员会印章。调解书经双方签收后具有法律效力。若调解不成或调解书送达前一方反悔,仲裁庭应及时作出裁决。
开庭审理
仲裁庭会依法进行开庭审理,双方当事人可以在庭上进行陈述、举证、质证和辩论。
仲裁庭会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和陈述,以及相关法律法规,作出公正的仲裁裁决。
裁决与执行
仲裁裁决书自送达当事人之日起生效。当事人对裁决不服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向法院起诉。
生效后的仲裁裁决,当事双方都应该自觉执行。
总结起来,仲裁流程主要包括提交仲裁申请、受理与送达、庭前调解、开庭审理以及裁决与执行等步骤。整个流程旨在确保争议能够在公正、高效的环境下得到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