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程序批准逮捕

时间:2025-01-18 04:17:40 程序应用

批准逮捕的流程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公安机关提请逮捕

公安机关在侦查阶段认为需要对犯罪嫌疑人实施逮捕时,应当制作提请批准逮捕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

公安机关应当在拘留后的3日内提请审查批准,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1至4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或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30日。

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

人民检察院接到公安机关的提请批准逮捕书后,应当在7日内作出是否批准逮捕的决定。

审查内容包括查阅案卷材料、讯问犯罪嫌疑人、询问证人、被害人、鉴定人等诉讼参与人,并听取侦查人员、辩护人、被害人、诉讼代理人的意见。

人民检察院在审查过程中,可以调取公安机关讯问犯罪嫌疑人的录音、录像并审查相关录音、录像,讯问犯罪嫌疑人和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

审查结果有三种可能:批准逮捕、不批准逮捕、不批准逮捕并通知公安机关补充侦查。

决定逮捕与执行

人民检察院审查后,如果认为符合逮捕条件,应当作出批准逮捕的决定,并制作批准逮捕决定书,连同案卷材料送达公安机关执行。

公安机关在接到批准逮捕决定书后,应当立即执行逮捕,并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

如果人民检察院作出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应当说明理由,需要补充侦查的,应当同时通知公安机关。

补充侦查

如果检察院决定不批准逮捕,并通知公安机关补充侦查,公安机关应当在补充侦查后重新提请批捕。

其他注意事项

公安机关在执行逮捕时,必须向被逮捕人出示逮捕证,并责令其在逮捕证上签名(盖章)或按手印。

公安机关和人民检察院在办理审查逮捕案件时,必须严格依法进行,保障各方权利。

以上流程体现了我国刑事诉讼法中关于批准逮捕的详细规定,确保了逮捕程序的合法性和正当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