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转学的程序如下:
提出申请
家长或监护人向原就读学校提出转学申请,并征得双方学校的同意。
开具转学证明
原就读学校根据转入学校的同意接收函开具转学证明,并提供学籍资料。
转出学校凭转入学校的同意接收函开具正式的转学证明。
提交相关证明
家长或监护人需提交户口簿、房产证等相关证明材料。
异地转学需要四方核办,包括转入学校、转入学校学籍主管部门、转出学校、转出学校学籍主管部门。
审核与备案
转入学校及学籍主管部门审核转学申请及相关材料,并盖章备案。
转出学校的教育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并签章。
办理入学手续
家长或监护人持转学证明及相关材料到转入学校办理入学手续。
转入学校接受转学材料并经所在区教育主管部门审批同意后,安排学生到相应年级入学。
学籍转移
办理完成后,转入学校将学生的学籍档案调入,完成学籍转移。
存档
转学证明回执送转出学校存档,转学呈报表送转入的中心学校存档。
整个转学过程需要家长或监护人积极参与,并确保所有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建议提前咨询相关学校和教育主管部门,以确保转学流程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