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罪辩护采用什么程序

时间:2025-01-18 04:06:17 程序应用

无罪辩护的程序主要包括以下三个阶段:

侦查阶段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重大嫌疑分子可以刑事拘留,并在拘留后的24小时以内进行讯问。

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后或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可以聘请律师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

律师有权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并向其了解案件情况。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在拘留后的三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特殊情况下可延长至三十日。

审查起诉阶段

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应当讯问犯罪嫌疑人,听取被害人和犯罪嫌疑人、被害人委托的人的意见。

犯罪嫌疑人有权在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委托辩护人,自诉案件的被告人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

人民检察院应在收到案件材料之日起三日内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人民法院应在受理自诉案件之日起三日内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

辩护律师自人民检察院对案件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诉讼文书、技术性鉴定材料,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会见和通信。

审判阶段

律师可以在庭审中对公诉机关提出的证据进行质证,陈述当事人无罪的事实和理由。

辩护律师可以通过证明被告人不是犯罪主体或无犯罪事实、犯罪行为证据不足或司法机关程序违法等方式进行无罪辩护。

辩护律师需要慎重决策,收集充分的无罪证据,并在庭审前进行充分的准备工作,包括阅卷、会见、调查等。

无罪辩护的成功不仅需要律师的专业知识和技能,还需要律师与当事人之间的紧密合作和有效的证据支持。律师需要在侦查、审查起诉和审判各个阶段积极发挥作用,以争取最有利的判决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