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并宗地程序一般包括以下步骤:
确定宗地
在土地使用权首次登记时,若将两个地块确定为一个宗地并登记为一宗土地使用权,则不存在后续的宗地合并申请。
宗地的划分有严格规定,依据土地权属证书、土地出让合同等权属来源证明,按照土地使用现状和相邻权利人的确认划分为不同的独立宗地。
提交合并申请
申请人需提交不动产登记申请书、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同意合并的批准文件以及变更后的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等材料,向当地不动产登记中心提交变更登记申请。
审核与批准
土地合并涉及土地所有权或使用权变更,有关各方应持合并协议书及其他合法证明文件到县级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变更土地登记,更换土地证书。
合并宗地需符合原出让合同或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的相关约定及法律法规、政策规定。
办理流程
需提供土地登记申请表、公有住房出售价格审批、房屋所有权证、申请人个人身份证、原土地使用权证原件(如换购房登记)及共有产房屋共有人产权证等材料。
合并宗地的前提条件是权利人一致,即同一权利人拥有的相邻两个或两个以上宗地合并为一个宗地,且登记的权利事项应当一致或可以达成一致。
政府审批与评估
是否需要政府审批取决于是否涉及政府确权,如初始登记、变更登记(不包括抵押的初始和变更)。
在某些情况下,合并宗地可能还需经过业务会审、报市政府审批、地价评估、签订补充协议等多个环节。
优化与简化
为简化合并宗地流程,提高办事效率,一些地方已推出优化措施,如明确土地合宗范围、合宗后的土地用途和规划指标、减少办理环节和时限等。
建议在办理合并宗地时,详细咨询当地不动产登记中心或土地管理部门,了解具体政策和所需材料,以确保流程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