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书办理程序是指 公文在机关内部从形成到运转处理所必须经过的一系列环节。这包括收文办理和发文办理两个部分。
收文办理
过程:文书部门收到文件材料后,在机关内部及时运转直到阅办完毕的全过程。
环节:
签收:收到有关公文并以签字或盖章的方式给发文方以凭证。
启封:公文统一或分别由办文人员签收后,统一启封或径送有关领导者亲启。
登记:收文办理过程中就公文的特征和办理情况进行登记。
拟办:秘书部门或有关部门负责人等经过对公文进行认真的阅读分析,提出建议性的办理意见,并提供必要的背景材料,供有关领导者审核定夺,作出指示。
请办:也叫注办,指机关办公厅(室)根据授权或有关规定将需要办理的公文注请主管领导人指示或者主管部门研办。
批办:指机关领导者或部门负责人对公文(包括公文的拟办意见)进行认真阅读分析之后,提出处置意见。
分发:指秘书部门根据有关规定或者领导人批示将公文分送有关领导人和部门。
承办:这一环节是收文办理的最后一道程序,又是发文程序的开始。
发文办理
过程:机关内部为制发公文所进行的拟制、处置与管理活动。
环节:
拟稿:根据公文的类型和要求,起草人编写公文正文及附件,审查、修改、定稿,最终形成正式的草案。
会商:对公文内容进行集体讨论,确保内容准确无误。
审核:对公文草案进行详细审查,包括格式、用词、符号等是否规范。
签发:代表文件正式对外发出,签发人签字或盖章。
核发:公文经过签发后,进行核发,确保无误。
登记:文件发出的记录。
缮印:对公文进行打印或誊写。
用印或签署:对文件进行盖章或签署,确保权威性。
分装:将公文分装成册或打包。
发出:将公文送交发文人进行发放。
处置办毕公文:对办毕的公文进行整理、归档或销毁。
这些环节前后衔接、环环相扣,构成了机关公文运转处理的科学流程,确保了公文的规范、高效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