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当行政程序是指行政机关在作出影响行政相对人权益的行政行为时,必须遵循的一系列公正、合理和合法的程序要求。这些要求包括但不限于:
事先告知:
行政机关应及时告知行政相对人即将作出的行政行为及其依据,确保相对人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
说明理由:
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行为时,必须向行政相对人说明其行为的具体理由和根据,确保相对人明白作出该行为的原因。
听取陈述和申辩:
行政机关应当给予行政相对人充分的机会,听取其对该行政行为的陈述和申辩,保障其表达意见的权利。
提供救济途径:
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行为后,应当为行政相对人提供相应的救济途径,如申诉、复议或诉讼等,以便行政相对人在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时能够获得法律救济。
正当行政程序体现了法治精神和公正原则,旨在保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防止行政权力的滥用,并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这一原则在许多国家的行政法中都有明确的规定,并在实践中得到了广泛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