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快进行伤情鉴定的程序如下:
及时报案并申请鉴定
受伤后,应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并明确提出进行伤情鉴定的申请。
公安机关受理并开具委托书
公安机关在受理伤害案件后,应在24小时内开具伤情鉴定委托书,并告知被害人到指定的鉴定机构进行伤情鉴定。
立即进行伤情鉴定
对于伤情较轻且具备即时进行鉴定条件的,公安机关的鉴定机构应当在受委托之时起24小时内提出鉴定意见,并在3日内出具鉴定文书。
配合鉴定机构检查
伤者需要如实提供受伤经过与病历资料,积极配合鉴定人员检查询问,并与公安机关保持沟通,关注鉴定进展。
伤情稳定后的鉴定
对于伤情比较复杂或不具备即时进行鉴定条件的,应当在受委托之日起7日内提出鉴定意见并出具鉴定文书。对于影响组织、器官功能或伤情复杂的损伤,需要在伤情稳定后进行鉴定。
领取鉴定文书
鉴定完成后,伤者需要等待法医鉴定机构出具鉴定文书。一般损伤在3日内出具,特殊或复杂损伤在7日内出具,特别损伤可能需要更长时间。
通过以上步骤,可以尽可能快地完成伤情鉴定程序。建议伤者在受伤后尽快报案并咨询专业律师,以确保自身权益得到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