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听证程序是指 行政机关在作出影响相对人权利义务的行政决定之前,通过公开举行的听证会,广泛听取当事人的意见的程序。该程序旨在确保行政决定的公正性、合理性和合法性,保障当事人的陈述权、申辩权和质证权。
听证程序的主要特点包括:
公开性:
听证通常公开举行,以接受社会监督。
参与性:
当事人有权申请参加听证会,并可以亲自陈述和申辩,也可以委托代理人进行。
中立性:
听证主持人通常中立,不参与案件调查,仅作为第三方听取双方意见。
证据性:
听证过程中,当事人可以提出证据,对事实和法律适用进行质证和辩论。
决策性:
听证结束后,行政机关根据听证笔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在中国,听证程序主要适用于以下情形:
责令停产停业
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
较大数额罚款
其他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需要听证的事项
听证程序的目的是通过当事人的参与和辩论,使行政机关能够更全面、客观地了解案件事实,从而作出更加公正、合理的行政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