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访的处理程序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审阅来信、接待来访、接听电话
审阅群众来信的内容。
接待来访群众,并接听群众来电。
登记
对来信、来访、来电的内容进行详细登记。
一般个访由学院综合办公室接访,重要个访和群访需报告学院分管领导,并通知相关职能部门安排专人接访,同时填写《艺术学院信访登记单》。
提出处理意见
学院相关职能部门根据登记的内容提出处理意见。
审批
学院分管领导对处理意见进行审批。
落实学院意见并反馈
相关职能部门落实学院的意见,并向来访者反馈处理结果。
存档
办结材料由综合办公室存档。
此外,对于复杂疑难的信访事项,还会采取以下措施:
逐案攻坚:
职能部门对所涉集访事项做到“五个清”,即诉求清、责任清、方案清、过程清、结果清。
通过全面梳理信访人诉求,逐案找出症结,研究推进化解,加强正面引导,防止问题反复。
协调会办:
对涉及面广、群众反映强烈,或事发责任存在省、市、区、街道交叉的,涉及面上问题的,在推进过程中需要相关部门政策支持的,由各牵头处置部门提出申请,各地信访联席办搭建会商会办平台,协调相关部门共同研究对策措施。
审核认定:
省、市信访联席办对上报的规模集访化解事项进行逐案审核认定,化解案件原则上以实体问题已经解决、信访人息诉停访或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政策规定执行,未再发生进京集访、规模集访行为作为认定标准,并需逐案提交结案报告及佐证资料。
这些程序旨在确保群访事项得到及时、公正、有效的处理,并保障来访者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