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酒驾驶或饮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吊销驾照程序如下:
约束至酒醒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
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罚款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手续办理
违规者需前往车管所处理违章,提交相关文件,包括车辆行驶证、驾驶证和身份证,获取违章处罚通知书。
如有异议,可填写行政复议申请书并提交。
重新考取驾驶证
酒驾驾驶证吊销后重新考驾照的方式包括向车管所提出申请办理考驾驶证、等待相关部门通过审核、按车管所的安排参加考试等。
建议:
醉酒驾驶或饮酒驾驶营运机动车导致驾驶证被吊销的,应积极配合交警部门的调查和处理,尽早办理重新考取驾驶证的手续。
在申请行政复议时,应提供充分的证据和理由,以提高复议成功的几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