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验工作程序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目的和范围
确保检测过程的有效控制和充分监督,保证检测工作符合规定要求,提供准确可靠的检测数据和规范的检测报告。
编写依据
依据本中心《管理手册》《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准则》。
职责分配
办公室负责样品收发和保存、检测任务分配、检测报告的编制、打印和发放以及资料归档,并负责检测工作的质量监督。
检测室负责组织安排完成检测任务,记录检测原始数据。
授权签字人签发检测报告。
质量负责人负责对质量监督计划的审批。
质量监督员负责检测工作质量监督。
工作程序
样品的采集:根据检验计划或任务,卫生科到受检单位的营业场所或生产地按照抽样规则抽取样品,确保样品随机性和代表性,采样数量应按相关规定执行。特殊情况下的样品抽取,如食物中毒,应具有典型性,采样数量要尽可能多些,以满足检查需要。委托检验时,样品由受检单位提供并对样品负责并填写《样品检验受理单》。
检验准备工作:年初制定全年工作计划,使检验科室对全年的检验任务有一个总体了解,从而制定药品、仪器设备的购置计划,上报主任批准后,由总务科负责购置。
获取样品:包括送样和抽样两种方式,确保样品的代表性和完整性。
测试观察和试验:对照标准要求进行一一检测。
记录:对检验结果进行记录,包括条件等。
比较和判定:对每项检验结果和标准要求对比进行判定。
确认和处置:接收、拒收(纠正、报废、让步),对处理结果进行追踪处理。
校验:检验完成后进行校验,确保检验结果的准确性和公正性。
监督检验计划
计划编制和确定全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计划由局质量监督管理处负责编制,经分管局长审核,报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批准后确定。任务的下达、抽样工作、检验工作等步骤严格按计划执行,确保检验工作的公正性、科学性、准确性和时效性。
检验报告
法定检验机构工作人员或执法人员依据相关计划持监督检验委托函或介绍信,按法定程序实施抽样,并按规定详细填写抽样单。依据国家、行业、地方、企业相关标准对样品实施检验,并出具具有法律效应的检验报告。企业对检验报告若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复检申请。
样品处理
检验完成后,对样品进行妥善处置,包括保存、标识等,确保样品的安全性和可追溯性。
持续改进
记录所得到的数据,并把判定结果反馈给有关部门,以便促使其改进质量。
通过以上步骤,检验工作程序旨在确保检测工作的规范性、准确性和科学性,从而为客户提供可靠的检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