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程序”是指 所有的行政处罚都要遵循的一些程序,主要包括以下几项:
救济程序:
指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时,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程序。
查明违法事实:
指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当调查、收集证据,查明当事人的违法事实。
告知程序:
指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拟作出的处罚决定及其事实、理由和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
陈述和申辩程序:
指当事人在收到行政处罚告知书后,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表达自己的意见和理由,行政机关应当充分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对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进行复核。
这些程序旨在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确保行政处罚的公正、合法和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