恢复党职有什么程序

时间:2025-01-17 16:13:17 程序应用

恢复党职的程序如下:

提交申请

持有以下材料向党支部提出恢复党籍的申请:

本人手写一份失联期间的思想汇报,内容包括失联期间的工作、学习、生活情况总结,现实表现和思想政治情况总结,对失去党组织联系的认识,以及今后如何在工作生活中做好党员。

工作单位或社区居委会(村委会)出具的现实表现情况说明,需如实说明每一阶段的现实情况,重点说明有无参加非法组织,日常表现是否符合党员身份,并由责任人签字,留联系方式以便核查。

本人手写的恢复党籍申请书。

核查与公示

党支部接到申请后,对党员现实表现情况进行核查,并将申请和核查情况向全体党员公示(通过流动党员支部微信群和QQ群)。

公示期一般不少于5日。

讨论与决定

经公示无异议的,定期将恢复党籍申请和核查情况提交总支委员会研究讨论(总支成立前提交局党委研究讨论),并作出是否恢复党籍的决定。

通知与申诉

将总支(或局党委)做出的决定通知本人。

对决定有异议的,可通过党章规定的申诉途径提出申诉。

迁移党组织关系

对于长期在外地生活工作的,恢复党籍后应及时将党组织关系迁出至工作生活或户籍所在地党组织,以便参加组织活动。

建议:

申请人应认真准备申请材料,确保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党支部在核查和公示过程中应严格把关,确保公平、公正。

申请人应积极配合党支部的工作,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申请和申诉。